4/28/08

急性子

週末回家,收到生平第一張汽車罰單
時間:3/7 地點:南投縣xx鎮警察局正門口
事由:超速31KM (40 to 71) 金額:1800 (可至郵局或其他代收便利商店繳納)


我媽:才剛上路一個禮拜就飆車!
我:囧 (O.S. 最好是那種路只能開40啦...要不是急著送東西給客戶....)





其實我只是表面很急吧
大多數時候, 想法永遠比說出口的多很多, 很多
開車, 聽廣播, 嘴裡咬著食物手上打著報表, 聊天, 聊天的片段,

啊對了, 似乎只有在說話的時候可以稍稍停止思考的運轉.....
休息一下


最近是低潮日吧?
Mentally.





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開車真是困難的事情
我開車一個月
大概撞爛10萬元的東西吧
哈哈哈


當然,以上金額包含別人的車